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绿色建筑验收预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03 18:16:00 查看原文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B0103-202509-ZCFW1326
  • 湖北省
  •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 汪佳丽 027-87******
  • 教育系统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汪佳丽 027-8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3-202509-ZCFW13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10644

3、项目名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绿色建筑验收预评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绿色建筑验收预评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从咨询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绿色建筑竣工验收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及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备案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4日2025年09月10日,每天0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3、方式: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 2025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标书制作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
(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1 号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1 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联系方式:02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佳丽、陈永祥、崔墨白

电   话:0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