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石井镇综合执法巡查辅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583]CZ[GK]2025002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石井镇综合执法巡查辅助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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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与泉秀路交叉路口远太大厦11-(C)、(B) | ***元 | 99.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安市石井镇综合执法巡查辅助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国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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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保安服务 | 服务 | 服务 | 南安市石井镇 | 完全符合石井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 三年,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 年 | 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石井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标准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王东 |
评审专家: | 蔡荣富 、 叶新生 、 张镜波 、 许友琼 、 陈佳景 、 江宜博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下列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含税),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取: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按0.2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3)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费用3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后和代理费服务费一并缴交。(4)代理服务费缴交至: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户名:福建超正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23****01006055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安市石井镇综合执法巡查辅助服务:13.395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成功南路鳌山小区1号
联系方式:1785****11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超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丰泽区田安中路丰泽新村69幢二楼01-3号
联系方式:1735****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1735****925
福建超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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