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道办事处纱帽街道十村环境卫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2025-09-13 15:57:00 查看原文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HBHCW-2025-FW019
  • 湖北省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道办事处
  • 吴莉 027-84******
  • 行政机关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服务/环境服务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
  • 湖北华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吴莉 1397****1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HCW-2025-FW019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纱帽街道十村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9-08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第一:原采购文件第四章中 (六)评分表 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0分,缺1项不得分。
更正为:1、供应商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提供1个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得5分(负责人类似业绩不与企业业绩重复赋分),缺1项不得分。
2、供应商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提供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0分(负责人类似业绩不与企业业绩重复赋分),缺1项不得分。
(提供项目负责人1个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和提供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不能同时得分。)
第二:原采购文件第四章中 (六)评分表 车辆安排 供应商提供安排于本项目的车辆的图片、或车辆的购买发票、或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的租赁合同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1、供应商提供安排于本项目的车辆的图片、或车辆的购买发票、或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的租赁合同,提供1辆车辆证明材料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安排于本项目的车辆的图片、或车辆的购买发票、或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的租赁合同,提供2辆及以上车辆证明材料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需具有清扫功能,否则不得分,且提供1辆车辆证明材料的和提供2辆及以上车辆证明材料的不能同时得分。)

3、更正日期:2025-09-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道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 386号

联系方式:02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立业路16号金鑫大厦1单元9层8室

联系方式:1397****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莉、汪诗

电   话:139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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