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信区望仙乡砂石混合料处置

2025-09-22 00:00:00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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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C25JX11019370
  • 江西省
  • 79******2700 19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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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信区望仙乡砂石混合料处置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2025-09-22】
项目编号: ZC25JX11019370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信区望仙乡砂石混合料处置
标的名称: 上饶市广信区望仙乡砂石混合料处置,挂牌价109,71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9月22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9月26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2700016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第08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对砂石拍卖点所涉及的社群关系等影响砂石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3.标的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标的竞拍中涉及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凭《成交确认书》、交款凭证至转让方标的物所在地,标的以现状移交。移交之日起的各种风险与责任由受让方承担。5.受让方应与转让方办妥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标的全部搬出存放地;受让方在装卸、转运标的物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标的物交付后的使用用途、去向等问题全部由受让方自行处置。
6.移交拖货时所需车辆、人员、施工工具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不允许受让方再行转包或分包;在移交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包括人员、财产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7.在标的物装卸、转运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冲突或自身发生安全事故,从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拍卖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无关。
8.受让方未按约定期限搬离拍卖标的、逾期装卸、搬运拍卖标的的,转让方有权将拍卖标的装卸、搬运至其他地方堆放,由此产生的装卸、搬运、保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逾期滞留在场地的物资,视为受让方放弃的无价值的物品,转让方将收回资产并对受让方放弃的物品有权予以处理。
10.受让方如违约,竞买保证金、已付款项将不予退回。因受让方违法或违约导致拍卖无法成交而重新组织对该标的物拍卖时,违约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受让方需支付的佣金等皆由违约人承担。
11.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还需交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退还清转运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2.详细信息见《拍卖资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凭《成交确认书》、交款凭证至转让方标的物所在地,标的以现状移交。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7时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嘉德拍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嘉德拍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50****618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2700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时30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