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燃料总公司禹村分销处危废处置及罐体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包号分包名称数量(项/宗)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1182.761456
新泰市燃料总公司禹村分销处危废处置及罐体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燃料总公司禹村分销处危废处置及罐体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平台编号:SDGP370982000202502000100
交易平台编号:XT-ZC-20251011-02-01
项目名称:新泰市燃料总公司禹村分销处危废处置及罐体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项/宗)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新泰市燃料总公司禹村分销处危废处置及罐体拆除项目 |
1 |
包括拆除地上5个铁质储罐及建筑物,清理罐外废弃油泥包土堆和废弃油桶,平整地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需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 供应商操作手册(附件)。
5、售价:0 元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 供应商操作手册(附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线上异议(质疑)。 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8-7******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38-6******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6、公告发布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商务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新泰市青云路1325号
联系方式:05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建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铭流府邸D7
联系方式:05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