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监理结果公告

2025-11-05 16:38:58 查看原文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JH25-210321-00082
  • 辽宁省
  •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陈一鸣 04******789
  • 行政机关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陈一鸣 024-22******
公告信息
 
台安县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监理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0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321-00082

项目名称:台安县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台安县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监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丰乐一街61号1门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9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台安县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监理

服务类

名称:台安县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监理(台安县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监理)

服务范围:在监理服务期限内对总建筑面积68159.00㎡,30栋冬暖日光温室,1栋管理中心,1栋分拣中心,1栋控制中心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贯穿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审核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服务要求:按监理合同及要求,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钢结构监理工程师2名、电气监理工程师1名、给排水监理工程师1名和监理员2名,组建监理机构,进驻现场。编制监理规划,明确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报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按照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按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提交监理报告。工作包括: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资格、设备规格及数量等报审材料,应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符合建设要求。审查与控制工程所需原材料、中间产品及设备等质量应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禁止使用无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的材料或设备。检查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行业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等。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全部实行旁站监理,并留影像记录,及时填写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检查记录。对一般性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必要时可指令施工停工整改。复核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组织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核准工程量、工程造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初审施工单位调整方案,组织协调工作,留存调整后方案影像等资料。及时向采购人报送监理日记、月报、旬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事件专项报告,并抄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理单位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按时提交工程监理报告等资料,协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档案的归档工作。在项目质保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开工前,报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涉及的乡镇和村等各方关系与职责。按监理合同、行业规范和管理要求,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等。未经监理单位盖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等不得用于施工。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报告。不得通过串通、欺诈等手段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协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影响项目进度,采购人有权进行相应处理。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服务时间:与施工工期同步。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单位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琦、王宁、王志宏(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台安县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比例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498.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台安县繁荣北街46号

联系方式:04******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02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一鸣、刘建南

电      话:024-22******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台安县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监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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