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迎宾苑十三宗资产公开招租
受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6日9:30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室(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公开对赣州市南康区迎宾苑十三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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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号 |
房屋坐落 |
所在楼层 |
资产 现状 |
建筑 面积 (㎡) |
租期 (年) |
免租期 (月) |
起租价 (元/月) |
竞租 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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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迎宾苑(返迁房)3#楼2001号商铺 |
2楼 |
空置 |
443.96 |
5 |
5个月(免租期平均分配至合同期每年最后一个月) |
2663.76 |
8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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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迎宾苑(返迁房)4#楼1013号商铺 |
1楼 |
空置 |
57.75 |
5 |
3个(免租期平均分配至合同期每年最后一个月) |
693.00 |
2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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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迎宾苑(返迁房)4#楼2003号商铺 |
2楼 |
空置 |
437 |
5 |
5个月 (免租期平均分配至合同期每年最后一个月) |
2403.5 |
8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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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迎宾苑(返迁房)10#楼2005号商铺 |
2楼 |
空置 |
670.52 |
5 |
6个月 (免租期平均分配至合同期每年最后一个月) |
4023.12 |
12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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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迎宾苑(返迁房)11#楼1031号商铺 |
1楼 |
空置 |
57.34 |
5 |
3个月 (免租期平均分配至合同期每年最后一个月) |
688.08 |
2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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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迎宾苑(返迁房)11#楼2006号商铺 |
2楼 |
空置 |
671.85 |
5 |
1个月 (免租期是合同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 |
4031.1 |
12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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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迎宾苑(返迁房)14#楼1043号商铺 |
1楼 |
空置 |
49.54 |
5 |
1个月 (免租期是合同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 |
594.48 |
2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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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迎宾苑(返迁房)18#楼1055号商铺 |
1楼 |
空置 |
61.57 |
5 |
1个月 (免租期是合同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 |
738.84 |
2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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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迎宾苑(返迁房)14#楼1040号商铺 |
14楼 |
空置 |
49.54 |
5 |
1个月 (免租期是合同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 |
594.48 |
2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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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迎宾苑小区14栋1044号商铺 |
14楼 |
空置 |
60.54 |
5 |
3个月 (免租期平均分配至合同期每年最后一个月) |
726.48 |
25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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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迎宾苑小区4栋1010号商铺 |
1楼 |
空置 |
44.36 |
5 |
3个月 (免租期是合同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 |
532.32 |
2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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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迎宾苑小区4栋1005号商铺 |
1楼 |
空置 |
1339.59 |
5 |
3个月 (免租期是合同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 |
16075.08 |
5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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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迎宾苑小区4栋1005号商铺 |
2楼 |
空置 |
1736.50 |
5 |
3个月 (免租期是合同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 |
10419 |
40000 |
50000 |
竞租要求:
1、租金缴纳方式:按季度(3个月为一季)缴纳,由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季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持《竞租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和有关协议,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
2、租金递增比例:第四年起逐年递增5% 。
3、标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范围。
4、出租单位按标的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含瑕疵),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所需的水、电等的安装开通和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出租单位可协调配合办理所需手续。
5、如需拆墙,每拆一面墙需缴纳5000元的拆墙保证金(承重墙不可拆)。
6、租赁物不得用于从事KTV、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行业,也不得用于开设私立幼儿园;对于学校周边商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200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
7、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对此知晓并同意。
8、本次招租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面积以登记部门登记、产权证所标注面积的为准,如有误差,其租金不作调整。
二、招租方式
一个标的如果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的,租金起始价应价成交,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名的,将对该标的进行现场竞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租人的竞租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本次招租标的如有原承租人申请了退租的,不得参加本次原承租标的竞租,但可报名其他标的竞租但无优先承租权。
3、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四、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本次招租相关时间及招租地点
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17:00止;
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7:00止;
招租(挂牌)会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30开始;
招租(挂牌)会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室。
七、报名事项
1、竞租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需要招租机构帮助报名,请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办理。
3、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4、有意竞租者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八、特别说明
1、招租成交后竞得人在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前需向出租单位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成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成交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竞得人无法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照与报名竞租主体名称不符,或竞得人不满足竞租条件,即视为竞得人违约,我公司有权拒绝签订租赁合同,违约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招租标的依现状招租。出租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4、网上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租人须同一人,如竞租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租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租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样本)。
九、咨询电话
1、招租机构: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 1587****376郭先生
2、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2-58******
十、详情请登录下列网站并参见《招租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