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德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转让(三年)

2026-01-10 00:00:00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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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Y26JX11020786
  • 江西省
  • 7****1442700 1357****898 159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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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德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转让(三年)(第1次变更)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2026-01-10】
项目编号: JY26JX11020786
项目名称: 德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转让(三年)
标的名称: 德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转让(三年)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1月10日   信息披露满日: 2026年01月19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德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转让(三年),起拍价为15.6万元/三年,竞买保证金4万元。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14******16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业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业诚评报字(2025)第Z-12214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户外广告使用权3年,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将三年广告经营权租金一次交清,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4.公益性广告及城区公交站台和车体广告、南门桥头高炮、福泰广场、财富广场、凤凰国际城、宝龙广场、人保局等电子显示屏不纳入此次户外广告经营权拍卖范围内(只用于内部宣传,不得对外广告)。
5.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企业必须接受德兴市城管局、德兴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对户外广告的监管。全面做好户外广告建设和经营期限内必须严格按行业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户外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7.户外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书写清晰、规范、准确。
8.未尽事项,待拍卖招租完成后,由德兴市城市管理局同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租赁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城区户外经营权租赁合同。
9.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按相关标准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公司。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5.【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交易各方须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委托方和买受人按约定支付拍卖佣金。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17时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佳禾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57****898郑女士 辜1597****330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14******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6年1月21日15 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三年成交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三年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57****898郑女士 辜159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