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公安2026年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浦口公安2026年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4 09:00】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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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浦口公安2026年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JSZC-320111-JZCG-G2026-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1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G2026-0007
项目名称:浦口公安2026年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0万元(采购包1:***00万元;采购包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万元,其中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万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浦口公安2026年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投标人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或质疑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或质疑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
联系人:徐朝东
联系电话:1891****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