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小麦拌种项目招标公告

2026-02-10 18:25: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D6405000141100257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杨茂森 1839****918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基础化学品产品
  • 货物/其他货物
  • 工程/构筑物施工
  • 预算***金额
  • 宁夏盛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东旭 1373****6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ZW)0000116

项目编号: D6405000141100257

项目名称: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小麦拌种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海原县2026年小麦拌种项目(一标) 海原县2026年小麦拌种项目一标段 化学农药 1 计划采购小麦拌种药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使用助剂及拌种作业,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海原县2026年小麦拌种项目(二标) 海原县2026年小麦拌种项目 化学农药 1 计划采购小麦拌种药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使用助剂及拌种作业,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5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农药供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按时限完成药剂拌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5)本项目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政策,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 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只对于满足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供应商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10 00:00:00 至 2026-02-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00,下午***: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0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4.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菜单查看有关事宜。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 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海原县
       联系方式: 1839****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 2402 室
       联系方式: 1373****63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东旭
       电话: 1839****9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茂森
       电话: 1373****637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