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污泥处置运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JH26-210881-00209招标公告

2026-02-15 00:00: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JH26-210881-00209
  • 辽宁省
  • 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袁薏 0417-7******
  • 行政机关
  • 货物/其他货物
  • 预算***金额
  • 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袁薏 024-31******

盖州市污泥处置运营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盖州市污泥处置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10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81-00209

项目名称:盖州市污泥处置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吨,(本项目报价形式为单价报价,项目最终结算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处理量乘以单价报价为准,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本次拟采购日处理能力100 吨/日的污泥处置服务(污泥含水率60%,处置对象为盖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投产之后需满足环保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主体建设,具备接收、处理污泥的生产条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期限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及服务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2142100分至20260301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031010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公开招标文件下载。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lnhz12345@163.com),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供应商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供应商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盖州市盖州路63号

联系方式:04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万科翡翠观澜

联系方式:024-31******   

邮箱地址:lnhz12345@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薏

电话: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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