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现场递交按要求密封标记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1份,备份文件须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并按征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不一致,投标(响应)无效。
(2)如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应提供下列材料:1)出席开标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应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出席开标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供现场核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3)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好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
(3)本次征集分为1个包组:东港市前阳中心小学食堂食材蔬菜采购项目
(4)现场递交地址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5)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港市大东区盛和商业楼2号楼101
联系方式:0415-7******
邮箱地址:lnshzb0789@163.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同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36812010110727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铭洧
电话:155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