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购置医疗设备(超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1049
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购置医疗设备(超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系统)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要求
一、主要技术规格及系统要求:
1.1主机成像系统:
▲1.1.1液晶显示器≥20英寸,无闪烁,不间断逐行扫描,可上下左右旋转
★1.1.2操作面板具备角度可调液晶触摸屏≥13英寸
●1.1.3脉冲反向谐波成像单元
●1.1.4方向性能量图技术
●1.1.5斑点噪声抑制技术
1.2成像技术:
1.2.1可支持造影成像技术
●1)支持腹部、浅表造影成像
●2)可与斑点噪声抑制技术结合使用
●3)具有实时双幅造影对比成像模式
●4)造影参数与二维参数可独立调节
★5)造影连续采集时间>9分钟
●6)造影图像和组织图像的位置可以进行互换
▲1.2.2弹性成像技术
▲1.2.3智能扫查技术,一次按键自动识别结节,并对病灶进行自动描记、测量、超声诊断描述等分析
●1.2.4扩展成像技术
1.3图像存储(电影)回放重显及病案管理单元
●1.3.1数字化捕捉、回放、存储静、动态图像,实时图像传输
●1.3.2电影回放≥480秒
●1.3.3硬盘≥1600G,图像存储
●1.3.4具备主机硬盘图像数据存储
二、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
2.1系统通用功能:
●2.1.1主机探头接口≥5个,大小一致
2.2探头规格
●2.2.1频率:超宽频带探头,频率范围包含1MHz-17MHz
●2.2.2二维、彩色、多普勒均可独立变频;
●2.2.3类型:腹腔镜探头、高频线阵探头、腹部凸阵探头和扇扫超声内镜探头
★2.2.4腹部凸阵探头,频率范围:包含1.0-7.0MHz
●2.2.5高频线阵探头,频率范围:包含4.0-17.0MHz
●2.2.6扇扫超声内镜探头,频率范围:包含4-10.0MHz,支持穿刺引导线
★2.2.7腹腔镜超声探头,频率范围:包含4-12MHz,可以穿入≤12mm腹腔镜套管(Trocar)配套使用,支持低温等离子消毒
●2.2.8腹腔镜探头及超声内镜探头具有实时温控技术,温度值实时显示在显示屏
2.3扇扫超声电子内镜
●2.3.1景深范围至少包含:3mm-100mm;
▲2.3.2扫描角度:≥150°;
●2.3.3视野角:≥140°;
●2.3.4头端部外径:≤14mm;
▲2.3.5器械孔道/钳道内径:>3.8mm;
●2.3.6主软管外径:≤12.6mm;
▲2.3.7视野方向:斜视≤45°;
●2.3.8工作长度:≥1250mm;
●2.3.9弯曲角度:上≥130°,下≥130°,左≥120°,右≥120°;
▲2.3.10标称频率范围包含5-12MHz;
●2.3.11扫描方法、电子扇形扫描;
●2.3.12支持扫描模式、B模式、PW模式、CFM模式、PDI模式、THI模式;
2.4二维显像主要参数:
●2.4.1焦点个数:≥9个(非段数),可视可调
●2.4.2深度≥39cm
●2.4.3直观显示可视可调动态范围:≥275dB
2.5彩色多普勒:
●2.5.1具有彩色双实时功能
●2.5.2独立变频段数≥5段
三、配置要求至少包含:
★3.1. 彩超主机 1台
★3.2. 超声探头 3个(含术中腹腔镜术中探头1个,腹部凸阵探头1个,高频线阵探头1个)
★3.3. 扇扫超声内镜探头 1个
★3.4. 台车 1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4、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且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的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具有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医疗器械的相关内容);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产品备案信息),所投产品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产品备案信息)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6日16时00分至2026年03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21世纪大厦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盖章版PDF格式,具有目录标签,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南七西路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联系方式:024-81******
邮箱地址:lnlz81******@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120100100255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秋茹、贾敏、董重阳、崔妍
电 话:0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