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建成区违法用地无人机智能巡查项目采购公告

2026-02-26 00:00: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GZFCG2026-31520
  • 西藏自治区
  • 1588****2967
  • 行政机关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1
  • 1801****528

拉萨市建成区违法用地无人机智能巡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19日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拉萨市建成区违法用地无人机智能巡查项目

1.2招标编号:GZFCG2026-31520

1.3采购需求及预算: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建设5个无人机巢,与当前检测手段联动,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检测体系,依托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实现建成区高频次、全覆盖实时巡查助力精准识别变化图斑、快速锁定违法线索,提升整治效能,为城市规范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算:¥10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圆整),此金额为该服务项目三年的总金额:第一年:390万元;第二年:330万元;第三年:330万元。
    1.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

2.2.3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2.4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2.5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6 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2.2.7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不允许转包。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资格做出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联合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相对应的特定资格条件。即测绘工作应该由具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承担。

2.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含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或以上。

3.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规定时间内获取;

3.2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022700时00分至2026030423时59分

3.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登记、报备、告知。

后续请留意公告发布网站本项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4.投标及开标

4.1.投标时间:202603190950(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03190950(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4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5.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介: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抓紧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6.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执行,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为不见面的开标方式,选择不见面的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8.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6.采购人信息

5.1名称: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5.2地址:拉萨市当热路10号

5.3电话:贾老师 1588****296 

7.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6.1名称:西藏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2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布花园16-2-701

6.3项目负责人:覃女士

6.4联系电话:18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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