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印机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600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打印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采购人来函决定依法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尖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山东兴球贸易有限公司,更正为:成都尖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242,500.00元 ,更正为: 435,0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242,500.00元,更正为:348,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407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0832-2******评审、0832-2******(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智
电话:0832-2******评审、0832-2******(文件)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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