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经济开发区2026年度环境监测采购项目

2026-03-05 15:27: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HJSCG2026C010
  • 安徽省
  • 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罗娜 18055967860
  • 行政机关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安徽建羽招标代理集团有限公司
  • 罗娜 1805596786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SCG2026C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歙县经济开发区2026年度环境监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3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大点技术要求中的第(二)小点自行承诺“2、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每6小时将采集样品运输至实验室;所有断面1天内完成采样并送达实验室开始分析,否则视为未完成该项任务,并由承担其他一切责任。”现修改为:“2、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每6小时将采集样品运输至实验室;所有地表水监测断面1天内完成采样并送达实验室开始分析,否则视为未完成该项任务,并由承担其他一切责任。”

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大点技术要求中的第(二)小点自行承诺“3、供应商须自行承诺:黄山市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监测任务采样结束后6个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提供全套原始记录,每次按照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时间执行。(格式自拟)”删除。

3、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表”技术资信分中增加评分项“业绩”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来(截止到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地表水生态补偿监测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9分;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来(截止到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环境监测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9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的,须另提供采购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

更正日期:20263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008号

联系方式:05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建羽招标代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高新区万福嘉苑20幢28号

联系方式:05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娜

电    话:0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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