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动力电池单一来源公示

2026-03-10 01:32:00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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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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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动力电池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

项目名称:航空动力电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池型号TPLi-36.28-336数量9套技术指标及质量要求:额定电压:336V,重量不大于160kg,能量大于36kwh,最大放电倍率2.5C,满足D0311A附录C热失控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所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开展通用航空发展状况及趋势研究;开展通用航空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工作;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推进产业化发展。研究院自成立以来,深耕锂电池与燃料电池动力技术,成功研发多款载人及无人航空器,其中燃料电池电动无人机为国内首创。在载人电动飞机领域,双座电动飞机于2013年6月成功首飞,并分别于2018年2月和2019年4月取得中国民航局TC(型号合格)及PC(生产许可)认证。在此基础上,研究院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23部研制了正常类四座电动飞机RX4E。该机于2019年10月首飞,并于2024年12月正式获得TC适航认证。1关于核心动力锂电池的配套选型:原RX4E适航取证构型采用的中信国安盟固利MDEE3451002锂电池组,因未满足CCAR-23部第23.2710条款要求,目前处于限制使用状态。为彻底解决电池安全问题,需重新遴选供应商。经评估,江苏正力新能电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DO-311A附录C关于“热失控包容性”的严苛要求。此外,该公司开发的动力锂电池已于2025年配套RX1E-A飞机并成功取得适航认证,具备成熟的适航审定经验。基于安全性与合规性考量,电动飞机配套动力锂电池将指定由该公司独家采购。本次单一采购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条第7款描述情形,“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故申请单一来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正力新能电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东南街道新安江路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3-09 2026-03-16(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马少华,张宁,李桂洋,张志坤,王函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杨爽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通航310

联系电话:8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024-22******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