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提升更正公告

2026-03-13 01:03:01 查看原文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GZFCG2026-31912
  • 西藏自治区
  •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
  • 0891-6******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其他货物
  • 服务/环境服务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不变。
  • 刘雪健 178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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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FCG2026-319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3-07 02:46:4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标段:2026年度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提升
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90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服务要求 3.技术质量控制要求 最后一条:

(3)设备的数据存储应具备容灾性,定时存储快照,面对断电等事故能进行回滚做数据复原。卫星影像变化检测一体机终端设备应能至少同时支持20人使用,且同时使用的用户的数据订单结果能正确按照查询顺序下载。;

变更后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服务要求 3.技术质量控制要求 最后一条:

(4)设备的数据存储应具备容灾性,定时存储快照,面对断电等事故能进行回滚做数据复原。光学卫星影像处理一体机应能至少同时支持20人使用,且同时使用的用户的数据订单结果能正确按照查询顺序下载。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 最后

新增关于录屏演示文件递交专项要求,具体内容以变更后招标文件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最终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本更正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满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

地 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环路与新村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20米

联 系 方 式: 08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5栋2楼

联 系 方 式: 1780****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雪健、张海刚、桑旦曲吉

电 话: 178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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