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提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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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FCG2026-319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3-07 02:46:4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无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服务要求 3.技术质量控制要求 最后一条: (3)设备的数据存储应具备容灾性,定时存储快照,面对断电等事故能进行回滚做数据复原。卫星影像变化检测一体机终端设备应能至少同时支持20人使用,且同时使用的用户的数据订单结果能正确按照查询顺序下载。; 变更后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服务要求 3.技术质量控制要求 最后一条: (4)设备的数据存储应具备容灾性,定时存储快照,面对断电等事故能进行回滚做数据复原。光学卫星影像处理一体机应能至少同时支持20人使用,且同时使用的用户的数据订单结果能正确按照查询顺序下载。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 最后 新增关于录屏演示文件递交专项要求,具体内容以变更后招标文件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最终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本更正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满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