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主副食品及备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00-00499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主副食品及备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有院区食堂提供米面油及粮谷豆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传染院区)食堂提供蔬菜及豆制品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中医院区)食堂提供蔬菜及豆制品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有院区食堂提供(猪、牛、羊)鲜肉及肉制品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有院区食堂提供鸡肉及鸡蛋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有院区食堂提供备品及干调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有院区食堂提供西点添加剂及外包装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有院区食堂提供预包装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9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有院区食堂提供冷冻海产品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2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3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4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5包: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6包: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7包: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 008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 009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之前,并在有效期内的,须含冷藏冷冻食品;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之后的,证书不体现“冷藏冷冻食品”字样,允许参与本包组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5日23时59分至2026年03月21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分9个包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分包。如投标人在评标中,有二个及以上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按照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006包、007包、008包、009包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依次递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十五号
联系方式:04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化路15-1号楼5单元602
联系方式:0429-3******
邮箱地址:guanqiao666888@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龙程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966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
电 话:0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