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七墩乡三墩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瓜州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七墩乡三墩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4 22:01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瓜州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七墩乡三墩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瓜州县七墩回族东乡族乡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分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6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FCG[2026]42号
项目名称:瓜州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七墩乡三墩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购置购置拖拉机、整地机、平地机等新型农机具4台(件)。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瓜州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七墩乡三墩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含完税证明、税收电子缴款书等,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免税证明);若供应商自营业执照核发日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三个月,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纳税证明(成立期间未产生纳税义务的,需提供税务机关“未发生纳税义务” 证明或零申报材料),内容清晰可辨;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度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中小企业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述三类文件均为本项目中小企业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货物须由符合工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制造,不符合该要求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8)本国产品的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本国产品承诺书》,明确承诺本次所投全部设备均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规定的本国产品,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该要求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15日08时30分至2026年5月6日09时00分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分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ggzyjypt.com.cn/)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登记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09:00时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09:00时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址。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进行响应,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注意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瓜州县七墩回族东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七墩回族东乡族乡政府街1号
联系方式:1315****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
联系方式:1829****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文丹
联系方式:182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