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赛乌素嘎查乡村振兴新型温室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7456平方米,其中设备用房面积为200平方米,10个温室大棚总面积为7256平方米。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赛乌素嘎查乡村振兴新型温室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17******05@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1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二连浩特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 址:二连浩特市创业路北00222号司法档案社保综合大楼613室
联系人:宝兰
电 话:0479-7******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B座5层501
联系人:高军英
电 话:1782****565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