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所持有的68套公房公开竞租交易公告

2026-04-19 15:48:55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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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所持有的68套公房公开竞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6KQCQ010CZ

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受克什克腾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对所持有的68间公房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克什克腾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4****0380817K

法人代表人:王瑞明

机构性质:机关

机构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

(二)出租标的简介:

标的编号

 

名称坐落

 

房屋编号

建成年代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出租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竞价步长值(元)

01

和谐家园小区

1-3-601/10号配房

2011

住宅/配房

住宅:64.33

配房:17.11

4065.00

4065.00

1000.00

100.00

02

和谐家园小区

1-2-101/10号配房

2011

住宅/配房

住宅:64.33

配房:5.26

3923.00

3923.00

1000.00

100.00

03

和谐家园小区

1-5-602/3号配房

2011

住宅/配房

住宅:64.33

配房:5.26

3923.00

3923.00

1000.00

100.00

04

和谐家园小区

7-2-102/8号配房

2011

住宅/配房

住宅:63.73

配房:6.22

3899.00

3899.00

1000.00

100.00

05

和谐家园小区

7-7-601/10号配房

2011

住宅/配房

住宅:63.73

配房:7.01

3908.00

3908.00

1000.00

100.00

06

和谐家园小区

7-6-601/10号配房

2011

住宅/配房

住宅:63.73

配房:5.98

3896.00

3896.00

1000.00

100.00

07

和谐家园小区

7-2-602/2号配房

2011

住宅/配房

住宅:63.73

配房:5.98

3896.00

3896.00

1000.00

100.00

08

安康南小区

9-2-601/3单元7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13

配房:10.47

4034.00

4034.00

1000.00

100.00

09

安康南小区

5-5-102/2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10

安康南小区

3-3-101/6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7.71

3998.00

3998.00

1000.00

100.00

11

安康南小区

5-3-601/7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7.71

3998.00

3998.00

1000.00

100.00

12

安康南小区

5-3-102/8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9.84

4023.00

4023.00

1000.00

100.00

13

安康南小区

5-2-601/3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14

安康南小区

5-2-102/8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6.31

3981.00

3981.00

1000.00

100.00

15

安康南小区

3-2-101/2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16

安康南小区

1-2-602/6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7.71

3998.00

3998.00

1000.00

100.00

17

安康南小区

1-2-101/2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18

安康南小区

3-5-101/2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19

安康南小区

1-4-601/5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9.84

4023.00

4023.00

1000.00

100.00

20

安康南小区

1-3-102/3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21

安康南小区

1-5-101/2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22

安康南小区

1-5-601/5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6.31

3981.00

3981.00

1000.00

100.00

23

安康南小区

1-4-102/2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24

安康南小区

1-4-101/3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25

安康南小区

1-3-101/2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26

安康南小区

3-4-101/2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5.08

配房:5.55

3972.00

3972.00

1000.00

100.00

27

兴城安康

7-3-102/3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6.57

配房:7.38

4083.00

4083.00

1000.00

100.00

28

兴城安康

7-3-602/10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6.57

配房:17.02

4198.00

4198.00

1000.00

100.00

29

兴城安康

7-2-101/10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66.57

配房:17.02

4198.00

4198.00

1000.00

100.00

30

和谐家园

7-1-201/2号配房

 

住宅/配房

住宅:89.03

配房:7.45

5431.00

5431.00

1000.00

100.00

31

和谐家园

7-1-102

 

住宅

84.73

5084.00

5084.00

1000.00

100.00

32

和谐家园

4-3-102

 

住宅

74.79

4487.00

4487.00

1000.00

100.00

33

人寿保险公司

1-东-101

 

住宅

86.85

5211.00

5211.00

1000.00

100.00

34

房产1号楼下

6号

 

商厅

59.78

21521.00

21521.00

3000.00

100.00

35

房产1号楼下

9号

 

商厅

59.78

21521.00

21521.00

3000.00

100.00

36

房产1号楼下

10号

 

商厅

59.78

21521.00

21521.00

3000.00

100.00

37

建材市场

 

 

库房

90.8

4903.00

4903.00

1000.00

100.00

38

原兽医站

 

 

库房

164.8

5933.00

5933.00

1000.00

100.00

备注:1、住宅(含配房)、商厅库房竞价申请人可直接报名参与竞价;

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公房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公房成交租金。

2、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克什克腾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文书确定,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承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租赁要求

1、租赁用途要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持有的68套公房进行公开出租(其中:住宅和配房整体出租,资产使用权出租用途为规定用途,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而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基本要求

1)租赁期内,物业费、取暖费、电、水、网络等其他一切经营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维修由出租方负责。

2)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物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3)租金缴纳:上交租,每次缴纳12个月。

4)未尽事宜见本项目《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5: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64208:30起至202642617:30止。

报名时间:20264208:30起至2026426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42617:30止(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4208:30起至2026426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克什克腾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柱

 :1594****272  

六、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原有承租人可直接报名)。

网络竞价时间:20264279:00时

标的一至标的五

9:00

标的六至标的十

9:20

标的十一至标的十五

9:40

标的十六至标的二十

10:00

标的二十一至标的二十五

10:20

标的二十六至标的三十

10:40

标的三十一至标的三十三

11:00

标的三十四

11:20

标的三十五

14:30

标的三十六

15:00

标的三十七

15:20

标的三十八

15:4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克什克腾旗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七、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租金的支付

1、承租人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租成交租金即第一年租金向克什克腾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户名:克什克腾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账号:06******0920000013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支行

九、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商业、库房意向承租人应上传材料。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克什克腾旗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白晓光

 话:0476-5******

发布单位: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