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骨干人才师承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04-23 18:24:58 查看原文
  • 单一来源公示
  • 其他采购方式
  • 浙江省
  •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女士监管部门 0570-3******
  • 行政机关
  • 服务
  • 预算***金额
  • 057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中医药骨干人才师承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中医药骨干人才师承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医药骨干人才师承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旨在依托优质中医药教学资源,系统提升我市中医药骨干人才理论素养与临床实践能力,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中医药发展高地。项目以中医经典理论与临证思维为核心开展师承教学,需依托顶尖中医药学科资源、优质师资力量及高水平临床实践平台,围绕专属教学模块实施系统化培养,并组织学员赴国内顶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开展现场教学实践,对承接单位的学科资源、行业影响力、教学资质及师承教育经验均有极高要求。浙江中医药大学作为省内顶尖中医药高等院校,系我市合作共建附属中医医院的唯一高校主体,拥有完善的中医药教学体系、高水平师承教育师资团队及优质附属医院资源,在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方面具备深厚专业积淀与丰富实践经验,可精准匹配本项目课程设置、教学指导、现场实践等核心需求,是保障项目教学质量与实施效果的唯一合适主体。目前,浙江中医药大学与我市已建立成熟稳定的校地合作机制,对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现状、发展需求及合作规划均有充分了解,能够实现本项目与现有合作的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综合考虑项目实施的唯一性、与前期工作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项“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规定,中医药骨干人才师承服务采购项目拟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承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3日2026年04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70-3******

传 真:/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58号国资大厦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1995****570

传 真:/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