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更新改造市区城市照明节能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04-24 19:32: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YSCG-2026-(采)-042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 王鹏 0953-2******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 预算***金额
  • 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薛琼 1779****5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0458

项目编号: ZYSCG-2026-(采)-042

项目名称: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更新改造市区城市照明节能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更新改造市区城市照明节能设施项目 更新改造市区城市照明节能设施 路灯 1 详见招标文件 *** (单价合计)16744.14元;本项目为全费用综合单价采购项目,报价时只报折扣。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7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单一产品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多种产品采购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承诺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3)、(4)、(5)、(6)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4-24 16:43:40 至 2026-05-0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08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5-08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2.其他事宜: 2.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2.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 2.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2.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河奇东路419号
       联系方式: 09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3号
       联系方式: 1779****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薛琼
       电话: 0953-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鹏
       电话: 1779****571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