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04-29 12:00:00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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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12:00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25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6-27

2.项目名称: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5.采购需求: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仅有休克治疗仪可以投进口产品,其他设备不允许投进口设备)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修订)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投报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局) 、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CIQ)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除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完整资格授权文件外,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对分支机构投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分支机构需提供独立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等能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分公司的信用承诺函可由总公司出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4290000分至202605082359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0525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3、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

新乡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异议受理单位)

名称:新乡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榆林村(近227省道)

联系人:刘学令  

联系方式:1860****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803室

联系人:蒲宝苹 

联系方式:1333****39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宝苹

联系方式:1333****393

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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