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路(龙山街-友谊大街)段修复工程更正公告

2026-04-30 00:14:10 查看原文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JH26-211321-00030
  • 辽宁省
  •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孙女士 0421-2******
  • 行政机关
  • 工程/构筑物施工
  •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孙女士 0421-7******
公告信息
 
大学路(龙山街-友谊大街)段修复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321-00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学路(龙山街-友谊大街)段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增加图纸,其他实质性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9日16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到开标时间进入直播会议室,观看直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7号
联系方式:04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建安社区中兴大厦01幢1单元2层
联系方式:04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2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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