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药品抽检检测服务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抽检工作,现对该项抽检检测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合格检验检测服务机构。
二、项目预算
该项目预算***万元。服务商报价应包括采购报价内的全部内容(含税和买样费),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
四、商务要求及其他
1、采购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检验任务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标的款。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抽检检验数量:市本级药品日常监督抽检数量为225批次。
2、抽检范围:全市辖区内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
3、抽检品种:抽检需着重选取孕产妇及儿童用药、集采中选品种、医保目录品种,同时需加强对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院内制剂、购进渠道不清、涉嫌销售医保回流药、涉嫌违法广告、不良反应报告集中、关注度高、易非法添加、包装标签或说明书存疑、近年抽检不合格等药品的监督抽检。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商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的规定,符合药品认证许可要求,实验室药品各项检验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2、能够进行抽检信息、检验信息的汇总和统计,并能结合实际工作和检验情况开展研判和分析,形成相关分析报告。
3、能够提供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和抽样工具(包括车辆1辆,冷藏箱1个、冰柜1台),提供样品运输和交接服务,抽样和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事抽样与检验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药品检验实验室面积;拥有本任务检验所需的检验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4台、气相色谱仪2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台、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实时荧光定量仪1台),服务商实验室具有配合检验活动所需的环境控制、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等设备设施。服务商采样时必须全程佩戴记录仪(至少具备5台),不佩戴或记录不全按合同违约处理。
4、能够按照采购人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24小时要将问题或有关情况报告抽样组织单位。
5、服务商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方式,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由于收样和保存造成的监测数据实效、样品破损等情况,一切后果由服务商承担。
6、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出具检验报告。
7、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不得泄露,不得利用监督抽检和检验数据结果开展有偿服务、牟取不正当利益。
8、投标文件要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相关操作规程、到达现场时间、样品情况汇总和统计等、检验周期、实施方案、检测结果汇总、实验室管理措施、风险预警提示、工作纪律等。
9、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经双方同意后斟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