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603263210070000004-绍柯采〔2026〕621号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元) | 杭州忆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红街天城2幢325室-2 |
| 2 | 总价:***(元) | 扬州久卓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黄山路427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便携式超声 | 便携式超声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项 | *** |
| 2 | 病床(带床垫) | 病床(带床垫)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青山(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何燕芳,汪琛,韩伟东,蒋兴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协议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 址:柯桥区华宇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烨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
质疑联系人:毛秋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05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春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430
质疑联系人:余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联 系 人:王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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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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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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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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