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于洪区人民医院创建美容整形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响应国家卫健委《“十四五”全国医疗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创建美容整形中心,是对医院外科、烧伤整形科、皮肤科等学科的有效补充与促进。可进一步提升医院在复杂创面修复、体表肿瘤切除后重建等方面的综合治疗水平,推动医院整体技术实力提升。现拟采购美容整形中心相关设备。
二、采购产品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超声治疗仪(超声炮 ) |
1台 |
治疗项目:面部紧致提升、祛皱抗衰。 |
| 2 |
多光谱面部图像处理工作站 |
1台 |
治疗项目:三色光谱:自然光影像、偏振光影像、UV光影像、棕区影像、红区影像、近红外影像、紫外色素影像、混合紫外影像、肌肤预测影像。 |
| 3 |
皮下电子注射器控制助推装置(水光针) |
1台 |
治疗项目:补水、除皱、改善肤色。 |
三、征询内容及获取方式
1、征询内容:①采购技术需求;②项目预算金额。
2、回复征询意见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公告期限及回复征询意见截止时间
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6月10日17时00分。
2、回复征询意见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回复征询意见格式及方式
1、回复征询意见格式
按照下载附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于洪区人民医院创建美容整形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调查反馈表》,回复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文件)。上述两个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2、回复征询意见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yhqyyqxk@126.com。邮件主题为:XXX公司(公司全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于洪区人民医院创建美容整形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需求的调查征询》。
五、联系方式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112号
联 系 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24-25******
附1: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于洪区人民医院创建美容整形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调查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