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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办法 |
技术服务保障:1、项目经理(3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联网技术专业)得3分,不具备及未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的不得分;2、项目技术服务团队(12分)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服务团队主要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人员所具备的技术认证资格应包括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1人、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1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通信技术专业)资质1人和网络系统架构工程师1人;拟派技术团队具备全部证书的得12分,每少一项证书扣3分,扣完为止。上述人员不能重复,同一人员具有多项证书的按1人计算;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人员的①身份证、②社保证明(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③对应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满分3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证书,并同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投标单位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得3分;缺少任意一项证书或佐证材料不全的,本项不得分:(1)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中级及以上资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互联网技术专业)。2、项目技术服务团队(满分12分)(1)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服务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各岗位人员不得重复,同一人员持有多本证书仅按1人认定;团队需分别配备持有以下四类证书的人员各1名:1)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2)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3)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4)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执业技术培训考试(NTC)或工业与信息技术考试证书。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的①身份证、②社保证明(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③对应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