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县交管大队货车禁行卡口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5****00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县交管大队货车禁行卡口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委托代理协议及谈判文件的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类):[100万元(不含)以下:1.5%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收取,即:(90万元x1.5%)=13500元收取],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后2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50万元x1.5%)x0.7=13500元,更正为: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委托代理协议及谈判文件的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类):[100万元(不含)以下:1.5%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收取,即:(90万元x1.5%)=13500元收取],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后2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90万元x1.5%)=135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00,000.00
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511525****0200002273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A02370200交通管理设备
4、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5******,地址:高县兴盛路县政府办公楼5楼。
5、政采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一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高县庆符镇石门大道122号
联系方式:1814****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08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游天、徐雯、覃建、曹兴旺
电话:0831-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