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滨海站治安派出所营房租赁及能源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滨海站治安派出所营房租赁及能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滨海站治安派出所营房租赁及能源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滨海站治安派出所营房租赁及能源服务项目,服务期限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95.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滨海站治安派出所自2020年起,持续租赁天津市滨海新区汇津街62号燕赵大厦商业二层作为固定办公用房,该处办公用房各设施配套已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滨海站治安派出所办公用房需要匹配成熟,且地理位置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均符合本项目要求;该租赁场地24小时提供电力、用水、制冷制热空调服务等基础保障服务,服务范围全面覆盖办公区域、会议室、报告厅、大堂等全部功能区域,可保障派出所24小时不间断执勤办公、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目前,该场地所有能源保障等相关服务均由天津燕赵大厦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提供,无其他替代服务供应商。为减少资金重新投入,保证正常办公秩序,做好服务工作,将继续租用其为办公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滨海站治安派出所营房租赁及能源服务项目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之“特殊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燕赵大厦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商务区第33(C-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营口道734号 联系电话:6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联系电话:022-2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