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康马县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改扩建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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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康马县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改扩建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日喀则市康马县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改扩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6-34314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康马县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改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本工程概况: 新建标准化彩钢棚580.37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工程。 本工程地点: 康马县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响应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府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5 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07月09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地点: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