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7-04 12:22:00 查看原文
  • 成交公告
  • 框架协议
  • [350213]XFCG[GK]2026007
  • 福建省
  •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梁女士 1390****889
  • 行政机关
  • 服务
  • 中标***金额
  •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梁女士 0592-7******
  • 上海盟硕实业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350213]XFCG[GK]2026007

二、项目名称: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上海盟硕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588号 *** 95.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上海盟硕实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构筑物 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 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 综合执法站、警务岗亭:盟硕牌 MS26008 1(项)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胡明和
评审专家: 刘劲 冯波 朱发强 吴淑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500万元,1000万元],0.80%;(1000万元,5000万元];0.50%。(2)根据厦财采〔2020〕9号文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90%计取)。(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厦门银行翔安支行,开户名: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账号:808102011100339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3.194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公安警务大楼4楼政法委

联系方式:1390****88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新澳路1587号2412室

联系方式:05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592-7******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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