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213]XFCG[GK]2026007
二、项目名称: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上海盟硕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588号 | ***元 | 95.5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上海盟硕实业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其他构筑物 | 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 | 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 | 综合执法站、警务岗亭:盟硕牌 | MS26008 | 1(项) |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胡明和 |
| 评审专家: | 刘劲 、 冯波 、 朱发强 、 吴淑琴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500万元,1000万元],0.80%;(1000万元,5000万元];0.50%。(2)根据厦财采〔2020〕9号文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90%计取)。(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厦门银行翔安支行,开户名: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账号:808102011100339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期:3.194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公安警务大楼4楼政法委
联系方式:1390****88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新澳路1587号2412室
联系方式:05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592-7******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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