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小型无人机机场(含无人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07-04 20:17:00 查看原文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YLZDCG20263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边境管理支队
  • 鞠工 0999-8******
  • 行政机关
  • 货物/其他货物
  • 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鞠工 1819****080 0999-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ZDCG2026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小型无人机机场(含无人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2日  

396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条★强制性产品认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智能电池属于强制性产品,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CCC认证证书。删除此内容
2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一项参数指标要求 第7条智能电池(智能电池属于强制性产品,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CCC认证证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认证证书的在本项目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投标处理。)删除此内容
3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6条补充证书、资质条款:乙方交付全部设备必须为原厂全新正品,无翻新、样机、改装件;智能电池须提供有效CCC强制认证证书原件供甲方现场核验,无有效CCC证书、设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直接判定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3日内全部更换合格产品,同时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甲方有权暂扣全部货款。补充证书、资质条款:乙方交付全部设备必须为原厂全新正品,无翻新、样机、改装件,如出现不是原厂全新正品,有翻新情况、样机、改装件必须3日内全部更换合格产品,同时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甲方有权暂扣全部货款。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伊宁市斯大林街五巷5号

联系方式:09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1819****080 0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鞠工

电 话:1819****080 0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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