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04-00386
二 、 项目名称: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95.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服务类
名称: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位于大东区生产路19一6号。为提升学校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学校采购专业餐饮公司为教职工及到校参加实践特色课程学习的学生提供餐饮服务,服务期限一年。用餐服务包含教职员工早、午工作餐,各中小学实践课程学习每批次学生一早餐、两午餐、一晚餐。要求配餐科学合理,食材绿色环保,服务优质,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供餐模式供餐时间 学校配套设施齐全,可满足现场加工制作,其中教师与学生共用一所食堂。 1.供餐模式 教师餐:15元人天,提供早餐和午餐,推荐采用自助餐模式。 自助早餐:面食两种(中点一种、西点一种)、粥品两种(白粥一种、花粥一种)、小菜四种、鸡蛋一种(白蛋、茶叶蛋)、饮品一种(豆浆)。 自助午餐:主荤菜品一种、副荤菜品一种、素菜一种、炖菜一种、面食一种、米饭一种、水果或酸奶一种。另外根据季节变化,可从主副荤菜品当中适当调整。 学生餐:42元人四餐(三顿正餐,一顿早餐) 学生餐标准主荤一道、副荤一道、青菜一种、主食一种。 2.开餐时间 教师开餐时间:早餐:06:30-07:40 午餐:11:50-12:40 学生开餐时间: 早餐:07:00-08:00 午餐:11:00-12:10 晚餐:17:00-18:00 3.实际的供餐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学校安排为准。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无故自行更改供餐时间。 4.用餐人数变化:如遇学校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的情况,学校会提前通知中标单位,以供中标单位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5.退费方式:与实际就餐不符的差额部分由中标单位于次月月初直接退还至学生家长银行卡内。 6.因学校需要在餐厅举行的除正常供餐外的加餐及校园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7.中标单位提供的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学校有权对菜品出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中标单位负责人。中标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整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1.学校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基础设备及配套设施,并对合理损耗或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进行补充、更换。中标单位负责餐厅内部改造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增添,并负责厨房设备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学校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如中标单位主动投资增添新设备作为提升满意度的增值服务,则后添置的厨房设备被列为中标单位固定资产;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中标单位有权将所有权归中标单位的物品和设备迁离。 2.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4.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学校有义务予以配合。 5.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中标单位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6.学校为中标单位经营食堂所提供的场地应符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配置符合规范及设计的消防系统与器材。 四、加工制作要求 1.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2.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荤素、生熟应严格区分,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4.生食蔬菜和水果应在专用区域或设施内清洗处理,必要时进行消毒。 5.未经清洁的禽蛋使用前应清洁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 6.食堂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完全响应中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本帅、周雪莲、邢健、王颖(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按预算金额***万元以下按1.5%费率收取,超过***万元按1.0%费率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7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生产路19-6号
联系方式:02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408)
联系方式:02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凤、丛珊
电 话:024-31******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