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07-07 22:30:30 查看原文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JH26-211481-00391
  • 辽宁省
  • 兴城市民政局本级
  • 李飞 0429-5******
  • 行政机关
  • 工程/装修工程
  • 工程/修缮工程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中标***金额
  •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李飞 0429-5******
  • 葫芦岛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信息
 
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07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1481-00391

项目名称: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温泉街道首山路11-2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90.0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

工程类

名称: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B08010000房屋修缮)

施工范围: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后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内完成全部内容(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期)

项目经理:苗壮

执业证书信息:辽22109111546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辛春、刘超、李响(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招标代理协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民政局本级

地    址:临河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4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兴城市SOHO创业广场B座904室

联系方式:04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      话:0429-5******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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