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6-07-09 00:34:27 查看原文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JH26-210112-00578
  • 辽宁省
  • 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
  • 王工 024-236***0035
  • 教育系统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预算***金额
  •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王工 024-22******
  • 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公告信息
 
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08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112-00578

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4.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 二、采购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 ★三、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注:扣除寒暑假***每年10个月***每个月21天(按照实际情况为准)。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若没在规定时间内进场的需保证学生每日正常用餐)。 ★五、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学生、教师餐饮服务进行采购。 2.学校餐饮服务采购的规模 学校名称 名称 人数 餐标 备注 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 学生 约25***0 1-3年级午晚餐:10元人餐 4年级午晚餐:11元人餐 学校特困生午餐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教师 约145 ***元人天 注: (1)人数统计因每年学生人数变动***略有变化; (2)特困生依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函〔201***〕221号)确定。 (3)学校食堂***由餐饮服务公司对食品采用集中初加工后***负责配送至所服务学校再进行烹饪制作。 (4)为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菜品多样性的需求***可在固定营养套餐基础上增加自选营养套餐。 ★六、价格要求 1.学生:固定营养套餐 1-3年级午晚餐:10元人餐; 4年级午晚餐:11元人餐。 2.教师用餐价格:***元人天。 注:本次招标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其余餐标标准可由中标人、学校、家委会协商解决;当市场食材价格变动较大或学生家长、教师有特殊要求时***三方(中标人、学校和家委会)协商解决。学生餐费由学生家长通过线上缴纳餐费***特困生午餐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制作、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投标文件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每月末按学生实际就餐情况支付至采购人指定收款账户后进行结算。 教师餐费按政府财政相关程序拨付至采购人指定收款账户后结算。 ★八、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所供应食品须在各自质保期间内;拒绝临期食品。 ★九、热线支持 热线支持:7*24小时。 ★十、现场支持 现场支持:( 0.5 )小时内响应;( 1 )小时内到达。

服务要求:三、质量要求 1.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 米面油:提供批次检测报告; 蔬菜水果:提供当批次农残检测报告; 肉类:提供检疫证明、品质合格证、瘦肉精检测证明; 冷链商品(鱼、虾、肉):提供当批次检测报告。 2.学校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未按合同所定事项履行***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等情况***学校以书面的形式向中标人告知不满意原因并且上报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连续3次不满意警告***中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对此仍未有任何改进或无故不能正常开餐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学校将有权终止合同。 四、验收流程 (一)验收: 1.学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 30 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学校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6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

服务时间:★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注:扣除寒暑假***每年10个月***每个月21天(按照实际情况为准)。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若没在规定时间内进场的需保证学生每日正常用餐)。

服务标准:一、供餐标准 1.建议就餐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45-12:45;晚餐:16:00-16:20;17:00-17:30。(实际就餐时间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 2.食谱(具体以学校食堂每周公示为准)包括但不局限: 早餐:不少于八种***包括: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不少于一种西点、花卷、馒头、油条、豆包、杂粮包、馄饨、疙瘩汤、面条等);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热菜;不少于一种蒸制粗粮或蔬菜;鸡蛋茶蛋鸡蛋糕、豆制饮品或牛奶。 午餐:两荤一素(一主荤***一副荤)***主食; 晚餐:两荤(一主荤***一副荤)***主食***水果酸奶; 菜: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熘肉片、熘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苔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芹菜炒粉、醋熘白菜、炒菜花、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主食包括:米饭和面食。 水果包括:应季水果。 3.为学生提供每日午晚餐服务或根据需要调整***每周午晚餐***只吃一次鸡肉***油炸食品***至少一次牛肉***一次海鲜***每两周食品不重样***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 4.烹饪制作流程符合相关规范***讲求工艺技术***各种风味菜肴兼备***营养充分***价格适中***能照顾到不同类别师生饮食要求。 5.配餐时应根据不同年龄合理选择营养搭配***不同年龄膳食营养素摄入量满足国家要求。二、原材料标准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2.面:小麦粉***面粉颜色正常***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所有蔬菜应农药残留不超标且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 7.鸡肉类:外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丹鸿、郭红、于国锋、董殿文(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87.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

联系方式:024-236***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联系方式:02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韩工

电      话:024-22******

采购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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