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7-09 15:54:02 查看原文
  • 合同公告
  • 框架协议
  • ZJXD-202607510108541459
  • 四川省
  • 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 1500****776 23******
  • 医疗系统
  • 服务/保养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

一、合同编号:SCHT-2026-541460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7510108541459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区成华大道6号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1398****997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

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6栋1单元1-6层

联系方式:1500****7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C23******-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1(项) *** *** 一、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经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框架协议确定的市级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供应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供应商根据医院需要提供车辆加油服务。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详细记录每次加油服务内容,提供的凭证应包含的信息:车牌号、加油时间、加油枪号、油品类型、油品单价、加油数量、加油金额。 2、我院车辆的加油卡余额少于1000元时,供应商应向我院报告。 3、供应商在进行加油服务的过程中因其自身各种原因造成的我院车辆损坏,其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涉及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一年 (二)费用结算 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取预充储值油卡,一车一卡,每车每次加油后刷卡支付费用的方式进行结算。 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06日至2027年07月06日

履约地点: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