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农资储备配送中心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榆林市农资储备配送中心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SJ202616
项目名称:榆林市农资储备配送中心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农资储备配送中心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地基和基础工程 | ***.17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农资储备配送中心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农资储备配送中心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2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4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赋码后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注: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未取得2025年审计报告,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人)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8 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9 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10 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附件后的网页截图;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3.1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至 2026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建议供应商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等开标事宜;
(3)不见面开标/询标操作手册下载: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CA办理: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购买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咨询电话:0912-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供销合作社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6楼西
联系方式:155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城南路永邦国际六楼
联系方式: 1331****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姣姣
电话:1331****645
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