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2026-07-15 16:34:00 查看原文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LNJC20260508005
  • 辽宁省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张艺扬、李宇、王淑芳、曹倩南 张老师、024-86******
  • 教育系统
  • 工程/修缮工程
  • 中标***金额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张艺扬 张艺扬、李宇、王淑芳、曹倩南024-22******
  • 辽宁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LNJC20260508005(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60508005)

二、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二路10-2号(705)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辽宁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卫生间的整体修缮、窗户维修,地面及沥青路面修补恢复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总工期36天。2026年7月15日-2026年8月2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刘闯      辽221061011384(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金凤、张双、于茜、乔末田、杜华、董巍、胡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2003年和2011年,国家发改委分别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20%。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3000元,按照人民币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12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辽宁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4.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            

联系方式:张艺扬、李宇、王淑芳、曹倩南02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扬、李宇、王淑芳、曹倩南

电 话:  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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