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高新区机关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非集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600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机关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非集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详细评审/技术参数: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技术参数”对应的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1、一般技术参数条款(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共计1555条)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4分。 2、“▲”技术参数条款(共计30条)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6分。 注: ①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②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需按招标文件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能佐证参数的,该项参数要求视为不满足。 注: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负偏离。现更正为: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技术参数”对应的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1、一般技术参数条款(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共计1549条)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4分。 2、“▲”技术参数条款(共计31条)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6分。 注: ①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②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需按招标文件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能佐证参数的,该项参数要求视为不满足。 注: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更正日期:2026年7月15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系统内的招标文件在更正公告发布后已更新为更正后的最新版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
联系方式:08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嘉州大道625号14楼4号
联系方式:1811****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1811****724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