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防救援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技术参数公示公告
新疆云联慧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防救援领域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防救援领域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69****1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安居北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1769****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云联慧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1769****272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号写字楼16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科学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防救援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采购需求,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防救援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技术参数进行公示,并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防救援领域设备更新项目
二、公示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防救援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技术参数参数文本(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69****119
项目联系邮箱:85******7@qq.com,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安居北路119号
六、工作要求: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应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予接收或采纳:
1、在意见征求有效期内提出,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加盖公章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联系邮箱。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接收。
2、对于项目技术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对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否则我单位将不予接收或采纳。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