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1号2号锅炉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2026-08-13 06:58:03 查看原文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JH26-210521-00689
  • 辽宁省
  •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人民政府
  • 李工 1864****885
  • 行政机关
  • 工程/构筑物施工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服务/保养服务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李工 024-43******
公告信息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1号2号锅炉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521-006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1号2号锅炉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5页供应商须知表1.4项“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改为“否”,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2日22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的方式进行,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如使用同一IP地址,同一电脑下载或上传文件,有可能被认定为围标、串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本溪县田师付镇
联系方式:1864****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消防孺子教育3楼)
联系方式:02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39****2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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