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第三十一小学音乐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音乐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6GXSSYX-368
项目名称:音乐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音乐器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乐器 | 音乐器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音乐器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音乐器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当天查询截图为准。(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至 2026年08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1)标书费售价:免费获取;(2)时间:上午 09:00 --12:00,下午 13:30--17:00(工 作 日);(3)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递。获取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线上获取: 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shanxizhuoming_zb@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公司向报名供应商提供文件登记信息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文件登记信息表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高新区第三十一小学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纬二十六路以北,规划九路以西
联系方式:02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
联系方式:1777****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萌 马魏臣
电话:1777****062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