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桓仁县农村敬老院燃煤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日 ***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0522-00565
项目名称:桓仁县农村敬老院燃煤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燃煤850吨,分别是:雅河敬老院采购350吨、沙尖子敬老院200吨、华来敬老院300吨,详细要求如下:
★第一条、取暖煤品种、数量、价格
***、品种:燃煤为块煤,粒径≥200mm
2、数量:850吨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低位发热量:≥6000kcal/kg
2、全水:≤***5%.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
4、干燥基灰分:≤7%
5、干基全硫:≤0.5%
6、焦渣特征:≤3
须提供询价会议之日起一个月内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须由取得有效 CMA 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且覆盖本项目所列全部煤质参数)
★第三条、履约地点、供货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共3个场地分别是雅河敬老院、沙尖子敬老院、华来敬老院,需安全足量运送到各敬老院,并负责把煤卸到煤棚,涉及到的运输工作及装卸等全部由中标方负责,汽运且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合同签订后5日内第一批燃煤到场,30日内将全部燃煤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四条、验收方式
每次燃煤运到后,采购方随时进行检测,由供需双方共同参加确定取样,-式两份,封存一份。另一份由双方共同到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化验检测。化验合格后中标方可继续供货,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燃煤,同时要求中标方将所进不合格燃煤全部运走,更换合格的燃煤,且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到本溪市或沈阳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留存样品进行化验,费用由异议方自理。
★第五条、检斤方式
采购方指定地秤及人员且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双方共同过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第六条、违约责任
***逾期到货: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到货日期(以采购人指定地磅过磅单时间为准)将合格燃煤运抵指定地点的,每逾期***日,按该批次逾期部分合同价款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 3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该批次或全部合同,乙方另按解约部分合同价款的 20%支付根本违约违约金,且采购人另行采购同类燃煤所多支出的差价、运费、装卸费、检验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2、到厂抽检热值低于合同约定值,采购人有权拒收整批货物,乙方须在 24小时内置换合格燃煤并承担全部置换费用,同时按该批次合同价款的 ***0% 支付违约金。因质量不合格造成采购人供暖中断、环保超标等损失的,乙方另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含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行政罚款、整改费用等)。
3、数量短缺:到厂净重少于装车单重量且超出国标磅差范围的,短缺部分按合同单价的 2倍从货款中扣回,并另按短缺金额的 20%? 4、履约保证金扣抵:发生上述任一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就差额部分继续赔偿。
5、 损失填补兜底:本条各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含停暖/限热对外赔偿、替代采购差价、律师费、诉讼保全费、检验鉴定费、倒运装卸费等)的,乙方就差额继续赔偿,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抵。第七条 、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采购方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第一批燃煤到场,一个月内将全部燃煤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7日***7时00分至2026年08月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日 ***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日 ***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路***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363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养老服务中心
地 址:桓仁镇海河街8号
联系方式:02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9幢2层***2号
联系方式:024-43******
邮箱地址:gsyx2025@***26.com.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00***00***0033***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电 话:0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