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组织保障项目(第五次)结果公告

2026-08-19 00:19:07 查看原文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JH26-210000-18424
  • 辽宁省
  •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 郭权锋 23******
  • 媒体
  •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 中标***金额
  • 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 郭权锋 1864****090
公告信息
 
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组织保障项目(第五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18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000-18424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组织保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006包 曲艺类专场展演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文化艺术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85.7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006包 曲艺类专场展演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活动(C06030700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服务范围:2026年11月上旬在鞍山市举办曲艺类专场展演活动。

服务要求:★一、承接主体要求 (一)在辽宁省内登记注册,须具备法人资格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能够开具正规演出发票。 (二)近3年内曾承办省、市、县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熟悉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具备大型文旅活动组织、跨区域出行保障、演出统筹与安全管理能力,能够全程保障演出团队往返交通、食宿安排、现场执行、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 (三)严格落实活动安全管理责任,主动与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制定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规范、有序。 ★二、服务保障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活动内容 承接公司负责展演人员全程交通、食宿、演出协调、宣传推广等全流程服务保障工作。每场展演团队数量不超过20支。曲艺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群众合唱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不超过50人;广场舞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不超过50人。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拟于2026年11月上旬在鞍山市举办曲艺类专场展演活动。 (三)经费保障 曲艺类专场展演20万元。 ★三、其他要求 1.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展演,如发生受不可控力影响的情况时,展演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延期调整。 2.签订合同后,活动承接主体提供合同款80%金额的演出发票,20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首款。6场展演结束后,达到验收标准的活动承接主体提供合同款20%的尾款演出发票,20个工作日内拨付尾款即合同款的20%。 3.提前发布演出信息,制作相应的活动视频,提供推广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2026年11月上旬在鞍山市举办曲艺类专场展演活动

服务标准:★一、承接主体要求 (一)在辽宁省内登记注册,须具备法人资格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能够开具正规演出发票。 (二)近3年内曾承办省、市、县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熟悉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具备大型文旅活动组织、跨区域出行保障、演出统筹与安全管理能力,能够全程保障演出团队往返交通、食宿安排、现场执行、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 (三)严格落实活动安全管理责任,主动与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制定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规范、有序。 ★二、服务保障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活动内容 承接公司负责展演人员全程交通、食宿、演出协调、宣传推广等全流程服务保障工作。每场展演团队数量不超过20支。曲艺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群众合唱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不超过50人;广场舞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不超过50人。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拟于2026年11月上旬在鞍山市举办曲艺类专场展演活动。 (三)经费保障 曲艺类专场展演20万元。 ★三、其他要求 1.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展演,如发生受不可控力影响的情况时,展演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延期调整。 2.签订合同后,活动承接主体提供合同款80%金额的演出发票,20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首款。6场展演结束后,达到验收标准的活动承接主体提供合同款20%的尾款演出发票,20个工作日内拨付尾款即合同款的20%。 3.提前发布演出信息,制作相应的活动视频,提供推广宣传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雪、王鸿、靖晓骥、王凌霄(包组编号:006)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006包 曲艺类专场展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计算,代理服务费经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1864****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权锋

电      话:1864****090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006包 曲艺类专场展演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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