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完善东港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 <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5〕1362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丹发改投资字〔2016〕297号),东港市发展和改革局按国家相关要求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方式择优确定投资决策咨询评估机构,承担征集人委托的投资决策咨询评估任务。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须现场递交按要求密封标记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1份,备份文件须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并按征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如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应提供下列材料(1)出席开标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出席开标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供现场核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好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
(4)本次征集分为3个采购包,分别为东港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决策咨询评估机构遴选项目采购包1(建筑)、采购包2(市政公用工程)、采购包3(综合性专业)。
(5)现场递交地址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6)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港市大东区盛和商业楼2号楼101
联系方式:0415-7******
邮箱地址:lnshzb0789@163.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同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36812010110727368
(7)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