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度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轿车)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2026-08-21 00:05:27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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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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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度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轿车)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8-20

  
项目概况

2026年度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轿车)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2026年度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轿车)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单坤

3.联系方式:024-22******

4.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6年度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轿车)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2101012026000011

3.征集项目简介: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满足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10号)、《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18〕109号)、《辽宁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方案》(辽财采〔2023〕119号)、《关于确定辽宁省集采目录内框架协议采购负责组织实施品目的通知》(辽财采〔2023〕230号)等文件规定,拟对2026年度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轿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最高限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1 1 1.5L以下燃油车1 轿车 80,000.00 不涉及 优先
2 2 1.6L以下燃油车1 轿车 100,000.00 不涉及 优先
3 3 1.6L以下燃油车2 轿车 120,000.00 不涉及 优先
4 4 1.8L以下燃油车1 轿车 140,000.00 不涉及 优先
5 5 1.8L以下燃油车2 轿车 160,000.00 不涉及 优先
6 6 1.8L以下燃油车3 轿车 180,000.00 不涉及 优先
7 7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1 轿车 100,000.00 不涉及 优先
8 8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2 轿车 120,000.00 不涉及 优先
9 9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3 轿车 140,000.00 不涉及 优先
10 10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4 轿车 160,000.00 不涉及 优先
11 11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5 轿车 180,000.00 不涉及 优先
12 12 新能源纯电汽车1 轿车 100,000.00 不涉及 优先
13 13 新能源纯电汽车2 轿车 120,000.00 不涉及 优先
14 14 新能源纯电汽车3 轿车 150,000.00 不涉及 优先
15 15 新能源纯电汽车4 轿车 180,000.00 不涉及 优先

5.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6.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7.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辽宁省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 辽宁省沈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3 辽宁省鞍山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4 辽宁省抚顺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 辽宁省本溪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6 辽宁省丹东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7 辽宁省锦州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8 辽宁省营口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9 辽宁省阜新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0 辽宁省辽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1 辽宁省盘锦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2 辽宁省铁岭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3 辽宁省朝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4 辽宁省葫芦岛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5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6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8.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直接选定。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原则上应在协议到期前至少2个月启动下一轮征集。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8月20日 2026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愿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请直接访问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随后跳转至框架采购系统平台。在平台的“应标管理”模块下,找到“投标(响应)管理”区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组织标前答疑会               

       时  间:2026931400  

地  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21世纪大厦B座五楼第二开标室 

联系人: 单坤        

电  话: 024-22******   

注:投标人自行决定(非强制),对文件编制有疑议可以参加,场地限制每家限1人参加。

5.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计划2026年8月28日组织针对框采供应商的业务培训直播。培训内容《框架协议供应商操作&系统更新培训》,请潜在供应商积极参加培训。参加方式:微信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视频号即可观看直播。



征集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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