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6-08-20 20:04: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D6404000141100659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彭阳县民政局
  • 孙悦 0954-7******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其他货物
  • 预算***金额
  • 宁夏雅达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张敏 1570****3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GY)001343

项目编号: D6404000141100659

项目名称: 彭阳县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提升改造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彭阳县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提升改造一标段 具体明细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其他厨卫用具 1 详见招标文件 ***
彭阳县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提升改造二标段 具体明细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其他用具 1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工作提示函部分政策口径的函》宁财便函[2026]183号文件要求***当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一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竟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的***则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20 20:10:00 至 2026-08-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彭阳县
       联系方式: 09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412号华雁湖畔B区10号商住楼103室
       联系方式: 157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敏
       电话: 0954-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孙悦
       电话: 1570****356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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